我一个河南朋友说他们那里办丧事,要连办3天,且嫡系亲属要连续上坟35天,是真的吗?
河北农村的。我们这排三,排五,排七的都有(3-5-7天)主要是看年龄和辈分决定排几。一般年轻的排三,正常的排五,90开外的也叫喜丧一般都是排七。35天那个应该是七日纸(每隔七天烧一次纸)
山东大多都是三日丧,这是传统。也有特殊情况,比如赶上农历月底,不能隔月发丧,这种情况也可以变两日或者一日的。
现在讲究少了,很多地区新事新办,都改了习俗了。
不是连续上坟35天。从去世那天开始计算,第一个七天叫做“头七”,,第二个叫“二七”,依次类推。根据村里“先生”的计算,有的人去世了需要上“三七”“五七”,那就是第三个七天和第五个七天去上坟,也就是第21天一次,第35天一次,一共两次。
当然各地风俗不同,先生的说法也不一样,也有每七天上一次的。
题主所说上坟35天,估计说的就是“五七”,不是天天上,而是就那一天上坟。
我是河南中部的,我们这边的习俗是:人逝世之后在家停丧、出殡差不多要三天。
①儿女守灵直到出殡
这世界是需要赶时间置买寿材、殡葬用品,请风水先生选择并挖掘墓坑。
出殡当日要哭灵
其余时间不用连续上坟35天,比较讲究的人家会在头七,二七,三七,四七,一般都要坟上去看看,五七第三十五天时候部分家属会去坟上第一次祭扫,宴谢宾朋,感谢亲朋邻居对丧事期间的帮忙
我是河南西部的,估计是你听错了,不是要连办三天,是从去世到下葬需要三天时间。
去世的第一天要通知亲戚娘家人,阴阳先生看坟地,置办寿衣寿木,花圈纸扎,逝者穿衣等等一些琐事。这些都需要村里人或者近亲帮忙,孝子不能参与只能守灵。
从第一天已经开始安排打墓,差不多到第二天完成。我们这习俗是上午12点以前必须下葬。所以,大部分人家都放在第三天下葬。这就是所谓的连办三天。
其实,除了帮忙的村里人,孝子守着逝者,其他亲戚到下葬那天才会来,所有的仪式都在下葬那天举办,不是连着办三天。
嫡系亲属不是连续上坟35天,而是七天为一个周期,(夫妻两个都去世的六天为一个周期,)从去世那天算起第七天为“一七”,第二个七天为“二七”,以此类推“三七”、“四七”、“五七”、“六七”七七四十九天为“进七”,每个“七”子女都要去上坟。如果忙的话,“二七”、“四七”、“六七”双“七”可以不去,但是单“七”是一定要去的。其中,“三七”嫡亲本家都会参加,“五七”人更多,近亲戚晚辈都会来。
这就是你理解的连续上35天坟。我觉得要么是对方表述不清楚,要么是你理解错了。
我们这一带老人去世,有大三天出殡的,也有小三天出镔的,人在前半夜咽气(十二点前)就是小三天,在家停一天两夜出殡。人在后半夜咽气是大三天,在家停两天两夜出殡。不管春夏秋冬都搭灵棚,找年青力壮的轮班看灵,夜间十点左右家人和亲属烧关门纸,出殡的头天夜间众亲属要辞灵,妇女不上坟地看最后一眼,埋完后三天晚上闺女去坟地给死去的老人炕,以后弟七天圆坟,弟三个七天烧纸,五七上坟烧花,六十天送船去烧,以后一周年二周年家里人简单的烧纸,三周年都大办亲戚朋友们都去坟地祭奠最后一次!
闺女去坟地给死去的老人烧炕,文中少写个烧字。
豫剧四上河南剧情内容?
四下河南“作品”楚剧“湖北戏剧志”剧目。写宋仁宗时,巴州赵炳南为谋夺家产,将其弟赵炳贵***。炳贵之妻田氏赴巴州控告,州牧赵丙受贿,田氏含冤而归。书生古城壁回河南探母,路经田氏家避雨,知此情力主诉请包公明断。田氏乃携女琼瑶、子良英至河南,途中至古城壁家与其母袁氏当面为琼瑶、城壁缔结婚约,后到开封告状。适逢包公被削职为民,代理府尹赵苟卿庇护其侄赵丙,将田氏母子三人解回巴州。回巴州后田氏母子三人又受赵炳南暗害无地存身,闻听包公复职,再下河南。
不巧包公陈州放粮未归,田氏忧郁在店房染病身亡,琼瑶又被解回巴州。赵炳南重生毒计,将琼瑶卖与客商张化龙为妾。张氏夫妇知琼瑶不幸遭遇,将其收为义女,并助其三下河南。包公接琼瑶状词,立即提审府县赃官,并分别予以惩处,琼瑶冤情昭雪。其时城璧以琼瑶几遭凌逼疑其不贞,欲毁婚约,琼瑶四下河南向包公控告城璧。包公用金盆贮水,滴血成珠,证明琼瑶贞节,城壁悔悟,始得成婚。
1***9年黄陂县楚剧团创作组在传统本基础上整理为四本连台本戏。整理本剔除滴血成珠等糟粕,在保持原剧基本情节的前提下,使剧情、人物更为集中。唱腔以迓腔、悲迓腔为主,是青衣、花旦的唱工戏。王锦饰琼瑶,李咏珍饰田氏。1***9年至1980年连续演出数百场,是当时楚剧上座率较高的剧目之一。后湖北省电视台摄制八集舞台艺术片。黄陂县楚剧团有藏本。南剧“湖北戏剧志”有盖天红,聂介轩述录本,均收入《湖北地方戏曲丛刊》编印本第四十一集。